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简称政协重庆市委员会或重庆市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组织,迄今已走过60多年的光辉历程,在重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全市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重庆市政协的历史与发展
重庆是一座具有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城市。于1949年11月解放,1954年6月以前为西南军政委员会所在地、中央直辖市,后为四川省辖市,1997年3月,中央设立重庆直辖市。
重庆市政协的前身是重庆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从1950年1月成立到1955年2月撤销,共历经四届)。1955年2月,重庆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先后召开第四次和第五次常委扩大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决定撤销重庆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1955年2月16日至19日,政协重庆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至此,政协重庆市委员会成立,到1997年5月,共历经十届,历时42年。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重庆改革发展从此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伴随着重庆直辖市的诞生和发展,重庆市的人民政协事业不断推向前进。1997年6月,政协重庆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重庆直辖市政协的成立。一届市政协“打基础、树形象、开创新局面”,二届市政协“继承发扬、创新发展”,三届市政协“立足新起点、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四届市政协围绕“协商民主下功夫、制度建设见成效、富民兴渝作贡献”,开创了直辖后重庆市政协工作的崭新局面,五届市政协“坚持政治高站位、履职高质量、工作高水平谋划推动工作”。2023年1月,政协重庆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开启了市政协工作新的历程。
二、重庆市政协的性质定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地方性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地方重要机构,是重庆市政治生活中发扬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重庆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职能定位的新内涵。
重庆市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把服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为工作主线,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担负起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为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书写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积极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三、重庆市政协的职能职责
重庆市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重庆市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是:党委、政府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改革措施;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委推荐的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成员人选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成员人选;各党派参加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党委、政府、政协提出的其他政治协商事项。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以及重庆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在本地区的实施情况;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行政区划变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社会问题的解决情况;本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承办单位办理政协建议案、提案的情况;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其他需要监督的重要事项。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专题议政会、民主评议会等会议监督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重要专报、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与其他监督形式相结合进行监督;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
参政议政是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泛称。即参加国家政权,并在各级权力机关、政府和司法机关、人民政协担任领导职务;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和决策;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对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是: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视察考察,参与相关检查,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政协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委和政府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凝聚共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适应新时代实现新作为,人民政协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在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的同时,更好凝聚共识。
凝聚共识的主要内容是:面向委员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委员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面向社会传播共识,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厚植政治基础、社会基础;面向海内外讲好中国故事,广泛汇聚正能量,画出最大同心圆;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
凝聚共识的主要形式有: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协商讨论中,接受党的主张;通过有效的说理说服,在界别群众中增信释疑;中国共产党采纳并集中大家的意见建议,体现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制定中;在统一战线和政协内部,把共同目标作为奋斗动力源和方向目标;面向社会,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解读好,广泛汇聚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在不同场合运用不同方式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克服极端。市政协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通过人民政协制度运行、民主程序和有效工作,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四、六届市政协的基本情况
六届市政协于2023年1月成立,有主席1名、副主席9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153名,委员851名。
六届市政协设32个界别,依次为: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人士、共青团重庆市委和重庆市青年联合会、重庆市总工会、重庆市妇女联合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重庆市台湾同胞联谊会、重庆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环境资源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别邀请人士。
六届市政协设10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联络委员会。
市政协机关设办公厅、研究室两个局级综合办事机构,下设21个处级办事机构和2个直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