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重庆市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协民宗委)随重庆直辖市政协的建立而组建,至今已六届。重庆市政协民宗委是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是在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政协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之一,是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基础,是广泛联系委员、各界人士,特别是少数民族、宗教界委员和代表人士的有效组织形式。
一、内设机构
市政协民宗委下设办公室,是本委的办事机构和市政协办公厅的工作部门,承担秘书、参谋、会务、服务、联络工作和办公厅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主要职能及工作方式
(一)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学习统战政协理论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不断增强委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组织委员开展各项经常性活动,做好专题调研、委员视察、各类协商、座谈、委员及本委集体提案等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三)组织委员就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政方针、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宗教稳定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听取市级有关部门情况通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协商,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四)对涉及全市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实施民主监督。同时,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沟通情况、理顺情绪、增进团结的工作,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爱国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和市辖地方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做好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联系工作。加强同少数民族地区和民族宗教工作任务重的区县(自治县)的联系。
(六)积极参加全国和本市有关部门组织召开或邀请参加的各种会议、考察、出访等活动,组织委员参加市里及政协开展的各种政治活动,参加各类情况通报会,让委员知情出力。
(七)加强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基础性工作。组织动员委员深入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实际,把了解的情况和问题以提案、社情民意等规范形式提出,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民族宗教界群众的意见、愿望与要求。
(八)执行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决议,完成市政协交办的工作,向市政协领导和主席会议汇报本委员会的重大工作事项。
三、历届政协民宗委构成
1、政协重庆市第一届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
主任:副主席张国忠(兼任)
常务副主任:周成锡
副主任:丁肇歧、释惟贤、洪道元、饶宁华、梁志超、徐登全、张 牛、杨晓碧
2、政协重庆市第二届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
分管领导:副主席王孝询
主任:丁载宽
副主任:杨晓碧、释常慧、罗静虹、张 牛、熊一娣、谭建祥
3、政协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
分管领导:副主席孙甚林
联系领导:副秘书长周群
主任:黄文献
专职副主任:杨耀健、李 奎
副主任:谭建祥、李联军、张 牛、代焕江、许伦胜、释常慧
4、政协重庆市第四届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
分管领导:副主席李钺锋
联系领导:副秘书长向远春
主任:谢嘉庆
专职副主任:李奎、张新忠
副主任:王渝江、秦代书、彭代辉
5、政协重庆市第五届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
分管领导:副主席王新强
联系领导:副秘书长余季平、吉强
主任:吴亚、金若东
专职副主任:李奎、张新忠
副主任:马云峰、王中歧、许伦胜、何泽清、陈友翠、罗宇光、周仁胜、唐步新、释常慧、禄兴明、谢忠碧
6、政协重庆市第六届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
分管领导:副主席周勇
主任:唐步新
专职副主任:张新忠
副主任:马云峰、许伦胜、吴至平、何平、何以龙、何泽清、邹芙都、张子玉、陈前斌、罗宇光、桂王来、董伦、道坚
六届市政协民宗委共有委员70名,由少数民族、宗教、民革、民盟、民建、民进、九三学社、无党派人士、共青团和青联、总工会、妇联、工商联、文化艺术、教育、医药卫生及特邀等19个界别组成。
六届市政协民宗委正在市政协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保持奋进者姿态、激发创造性张力,踔厉奋发、携手前行,充分发挥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认真履行各项职能,持续巩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大好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