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是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之一。
一、机构沿革和设置
重庆直辖前,政协重庆市第八届委员会设祖国统一工作组,第九、十届设立海外联谊委员会;直辖后,政协重庆市第一、二届委员会设立海外联谊委员会,2004年6月政协重庆市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定名为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政协重庆市第六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4名,委员75名。
二、工作职责和内容
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加强与港澳地区重庆市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办法》以及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等提出的相关任务开展工作。
委员会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港澳台侨和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密切与有关部门、党派、界别、团体的协调和配合,加强同港澳台侨外各界人士的联系和团结,听取和反映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对国家和地方重要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港澳台侨和外事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有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委员进行调研、考察、座谈讨论,通过提案、社情民意和其他形式提出建议,做好监督工作。委员会加强同委员和港澳台侨有关人士的联络,通过组织协商、通报、视察、调研等活动,积极为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的秘书、参谋、会务、服务和联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