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沿革
1952年7月,重庆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即成立了学习委员会。1955年2月,原重庆市第一届政协设立了学习委员会,是当时的两个专门委员会之一,一直沿用至第十届政协。1961年8月,原重庆市第三届政协成立文史资料工作组,1978年原重庆市第六届政协成立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8年原重庆市第九届政协成立文史资料委员会。1997年6月,政协重庆市(直辖)第一届委员会将原有的学习委员会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合并为学习及文史委员会。2018年机构改革后,将联系文化方面工作的职能划入学习及文史委员会,并更名为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二、工作职责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是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专门工作机构之一,下设办公室,是专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市政协办公厅的工作部门,负责专委会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是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及重庆市政协全委会、常委会和主席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开展工作,合理制定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重大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向市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二是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审定的年度重点协商通报视察调研计划及市政协工作安排,组织委员围绕文化、文史和学习工作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通过协商报告、调研报告、提案、社情民意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是组织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社会各界人士撰写“三亲”(亲历、亲见、亲闻)史料,采用文字照片、口述历史、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和载体,积极征编出版并研究利用好文史资料。适应时代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加快实现文史工作理念、方式、流程现代化。
四是根据政协组织的性质和特点,深入开展委员读书活动,利用“政协书院”“文化讲坛”等平台,组织政协委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和规章制度,学习时事政治和经济、科技、文化、法治、生态等方面的知识,做到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着力建设“书香政协”。
五是加强对政协委员的服务和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履职活动,为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同时引导委员提升自我修养,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重规矩、讲品行”。
六是对重庆市政协书画院、重庆市重庆史研究会进行业务联系和指导。
七是认真落实全国政协关于文化、文史和学习工作的相关要求,自觉接受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配合开展相关文史资料的征编工作。
八是加强与兄弟省(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的联系。加强对区县政协相关专委会的联系指导。密切与市内有关市级部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市政协其他专门委员会、界别活动组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交流协作,努力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三、编制情况
六届重庆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4名,委员约70名。
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5名。